问题 | 房屋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转租和租赁权转让的主要区别是:房屋转租时并没有将租赁权进行转让,房东依然还享有租赁权,依旧是出租人。租赁权转让时,即意味着房东失去了租赁权,新的受让人成为出租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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