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三分罚款200的违章有: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三)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