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存疑不起诉后应该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可以依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作出立案决定。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 (三)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