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做的笔录能否推翻? |
释义 |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原供认的行为。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翻供是对原有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如果之前作了虚假陈述,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真实情况及原因;如果陈述是真实的,无需改口,只要非故意错误即可。 法律分析 可以的。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如果你先前在公安确实作了虚假的陈述,你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实事求是的说明你看到的情况,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如果你在公安的陈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改口——即使与事实有出入,只要你不是有意的,也无妨。 拓展延伸 自我记录对法律案件的影响如何评估? 评估自我记录对法律案件的影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确定自我记录的可信度和准确性,包括记录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是否真实可靠。其次,需要分析自我记录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和相互印证性,以确定其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和可信度。此外,还需考虑自我记录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要素的影响,以及其对证人证词的支持或反驳作用。最后,要综合考虑法官、陪审团或仲裁机构对自我记录的态度和权重,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先例的适用情况。综上所述,评估自我记录对法律案件的影响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便做出准确和公正的判断。 结语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原来的认罪供述的行为。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无论是推翻全部或部分的犯罪事实,还是提出新辩解,翻供都是对原有供述的自我否定。在评估自我记录对法律案件的影响时,需要考虑记录的可信度、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要素的影响,以及法律规定和先例的适用情况。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做出准确和公正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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