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看对账单的证明,可否能够明确证明欠款的事实,如果能够作为欠款的证明,那么是算欠钱的。但是如果不能则无效。按照法律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经过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相的一切客观事实 。证据具有 法定性、 客观性和相关性。如果对账单不是原件,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对方认可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