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如何进行分割? |
释义 | 房子拆迁离婚分割情况: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只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子女,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拆迁协议生效后,补偿款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发放。 法律分析 一、房子拆迁离婚怎么分 房子拆迁离婚分割情况如下: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二、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给子女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子女。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完整产权后,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拆迁协议生效后多久发放补偿款 拆迁协议生效后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发放补偿款。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子拆迁离婚的分割原则取决于房产归属情况。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并参考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等原则。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子女,被拆迁人需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拆迁协议生效后,补偿款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发放。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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