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法官一审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官一般不会直接沟通,但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审的相关资料,会进行调取。当事人在一审结束之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一审法院应将相关的证据等材料移送到上级人民法院,以供调取。 一、继续审理和发回重审的区别 继续审理和发回重审区别: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或者申诉。而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接到当事人上诉一审法院转来的一审材料,经过审查一审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案件的证据也不足;或者一审法院的审理和或判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 二、一审法官出庭乱判的后果有多深 由于一审法官对法律以及事实的认定问题,导致判决有错误。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这也是一种纠错的过程,但是一审法院在主观上是没有过错的,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在一审的时候没有提供有关主要证据,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在二审诉讼期间当事人又提出了新的证据,因而一审判决被二审判决所推翻,那么一审法官也是没有责任的。一审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由于自己做出了判决的结果,而上报为审判委员会的时候,审判委员会又改变了该结果。那么如果一审判决被二审推翻了,一审法官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有时候也可能会出现一审法院判决是正确的,但却被二审推翻了的现象,二审的推翻后的判决却是错误的。对于这种现象,最后经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了,那么一审法官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三、民事诉讼法中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3、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4、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用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5、裁判的效力不同。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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