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原件拍照有效吗? |
释义 | 没有效。 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 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 一、房产证复印件盖章等同原件吗 合同复印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与合同原件的法津效力从效力推论上是一样的,如果本身不存在瑕庇应与原合同同具效力。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根据证据规则,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效,最终会导致不能被人民法院采信。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即使在合同关系成就中,也常出现多份合同副本,这些合同副本有的是复印的,有的是复写的,只要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进行了确认即产生合同效力。 二、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法院会受理。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三、复印件被告不承认就没用了吗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书证提交原件,物证提交原物,是原则。证据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双方互相质证。要对证据进行质证,首先要确定的是证据的真实性,也就是要先确定这个证据是否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能确认证据的客观真实性,那么它自己都不一定存在,又怎么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而复印件本身容易被复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仅仅靠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是不行的,原告有败诉的可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根据最高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属于提交原件有困难的情形。所以,你需要证明证据原件被被告毁损的情形,比如:有证人看见被告撕毁证据原件了,或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来证明证据原件确实是存在过的。证据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但可以通过你们之间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法律关系,这些情况和证据复印件相互佐证也是可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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