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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几级?
释义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2、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3、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4、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5、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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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0: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