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的一方能分到财产吗 |
释义 | 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是可以分割财产的。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因为一方有过错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一般是可以多分财产的。对于在婚后负担较多义务的,也是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补偿的。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