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分割,谁先提出离婚 |
释义 | 1、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跟离婚是由谁提出来的,是没有关系的; 2、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包括共同财产的确认、夫妻双方是否有过错等; 3、离婚时分割的只有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所得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的是不加以分割的,如果在这点上有争议的话,可以在离婚前找律师做好咨询了解工作; 4、夫妻一方被认定为婚姻过错方的,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构成婚姻过错方的情况有: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的, ③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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