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翁源县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翁源县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填写表单,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和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条件下或到实地进行实地的现场核查。在20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决定 通过审查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未通过审查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