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继承人是精神残疾人的话是不能立遗嘱的,精神残疾的人如果没有辨认、控制自己能力的,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没有法律效果的。遗嘱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二、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要怎么分配遗产? 按法定继承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