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
释义 |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领取成都生育津贴的方式包括社保机构按标准拨付、一次性生育补贴、社保机构定额结算以及并发症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当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遇到公司辞退或未承担相关费用时,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解决。 法律分析 一、成都生育津贴是怎么领的?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领取生育的津贴的方式如下: (一)社保机构按标准拨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社保机构按标准拨付; (二)一次性生育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社保机构定额结算。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由社保机构定额结算; (四)并发症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部分并发症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支付比例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五)因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生育津贴的发放是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有些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产假,会遇到被公司辞退或者是没有承担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工资也没有照发。这种情况下,女职工如果符合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如果不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径来解决了,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结语 成都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包括社保机构拨付、一次性生育补贴、社保机构定额结算等。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计算,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对于遭遇公司辞退或未承担相关费用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专业律师可以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二章 义务教育 第二十三条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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