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一万八什么意思 |
释义 | 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费用,需要根据个体的差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计算。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做四点:停车,报警,抢救伤者,报保险。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过错程度划分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在各方自愿的情况下寻求调解。自己一方人员受伤的,遵医嘱,积极治疗,对方是否垫付遵循遵循自愿,出院后及时复印病历,可委托律师审阅证据材料,出具赔偿项目清单和赔偿方案,为和解、诉讼做好准备。自己一方车辆等物品受损的,及时、合理的安排维修、评估。残疾、三期鉴定、车损价格、其他无损价格,可以通过律师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机构鉴定、评估。如果发生轻微剐蹭,各方能够当场对赔偿价格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当场和解,终结案件。如果涉及较重人伤,或者重大人伤、车损的,建议严格走交通事故报案、鉴定、评估、调解或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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