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一、遗嘱有哪些内容 遗嘱的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二、该如何书写遗嘱 写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房子的遗嘱怎么写 房产遗嘱需要包括6个内容。分别是:1、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2、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3、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4、其他说明事项;5、立遗嘱地点、时间;6、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