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核心提示: 单位不交社保 可以解除合同 吗?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合同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这个原因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这三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当出现这三种情况,劳动者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在该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为一个月本人的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即拖欠、卡扣工资,还得给予被拖欠卡扣工资25%的赔偿金。在劳动法律中,除了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外,并没有把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是否能解除的条件。因此,市劳动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追缴。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缴、少缴社会保险的行为要受到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处罚。国务院《劳动监察条例》把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和“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内容之一。《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追缴其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可加收滞纳金,对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补缴,加收滞纳金,并可对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