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案可以上诉几次 1、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能上诉一次。 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上诉离婚的程序: 1、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离婚上诉状。 2、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三、《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