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南宁职工参保登记需要的材料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 2、机关单位在编人员新增的,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批工资审核表 3、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在编人员,需提供,录用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 4、单位聘用外国人的,需提供就业证 5、《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6、港澳台人员参保的需提供港澳台通行证 7、居住证(外市户籍人员) 8、外地户籍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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