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息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
释义 | 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股息,是指按一定的比率对每股金额发给的息金。红利,是指股份公司按照规定股息比率分派利润外尚有盈余,再分派于各股东的税后利润。 股息收入是股份制企业的税后利润,为避免双重征税,税法规定对股份制企业所适用的税率低于股东企业的税率的,才比照联营企业补税的办法进行补税。 股息是什么意思: 股息是股票的利息,是指股份公司根据股息率从公积金和公益基金税后利润中提取给股东的利润。虽然分红也是公司对股东的分配,但分红和股息的区别在于股息利率是固定的,股息金额通常不确定,可以每年与公司一起分配。股息有很多具体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息,股息,财产股息、负债股息、建业股息等。其支付方式主要是股息和现金股息,其中股息是指股份公司免费向股东赠送新股:现金股息是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股东支付,是最基本的股息形式。在分配股息程序上,一般具有四个日期,分别是股息宣布日、除去股息日、股权登记日、股息发放日。 综上所述,属于股息、红利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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