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释义
    法律分析:
    旷工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8: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