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工艺流程、设备、确定有毒有害因素及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主要设备、工人工作方式、工人接触时间、确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编写《下厂采样通知单》及《调查写实报告》。 3、检测方案中的采样方案的编制。 4、采样前的准备根据《职业卫生采样方案》作采样前的准备工作,各项工作应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  5、现场采样。 6、分析方案的制定。 7、样品分析。 8、结果报告。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六类: (一)接触粉尘类; (二)接触化学因素类; (三)接触物理因素类; (四)接触生物因素类; (五)接触放射因素类; (六)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