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西城区户口外迁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若选择产权调换,政府应提供房屋并结算差价。对于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拓展延伸 北京西城区户口外迁政策调整及补偿措施解析 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北京西城区对户口外迁提供了一系列补偿措施。首先,对于符合条件的户口外迁申请者,将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其外迁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其次,西城区还将提供就业安置帮助,帮助外迁人员在新居住地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此外,针对外迁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西城区将提供优先入学政策,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就读当地的学校。此外,还将提供一些社会保障措施,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以确保外迁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总体而言,北京西城区对户口外迁者提供了全面的政策调整和补偿措施,旨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结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对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市、县级政府应提供适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清差价。对于个人住宅征收改建的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此外,北京西城区对户口外迁者也提供了一系列补偿措施,包括经济补偿、就业安置、子女优先入学、社会保障等,旨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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