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合同应当明确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权利义务以及合伙期限等内容,但在涉及合伙人之间的竞争关系时,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一般而言,应当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关于竞争行为的限制,如禁止在合伙期间从事与合伙事项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另外,可以规定竞争行为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法律依据: 1.《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明确各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利润和财产的分配方式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不得在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中采取欺骗、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恶意竞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的特点、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