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证明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交通事故证明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区别在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对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了认定;而交通事故证明只是证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对双方的过错因调查不清或无法调查而没有作出认定。因此若是出具交通事故证明书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则还要提供对方有过错行为的相关证据。 交通事故的证明书,一般情况下只是载明了此次交通事故的事实的文书。它通常包括的内容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相关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和驾照登记)等一系列与事故息息相关的情况,然后会在经过交通部门的现场调查下,载明此次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而由交警支队的人员作出的证明,证明也需要写清楚具体的年月日。 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则与前者有所不同,它是我国的公安部门依照相关的交规,对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当事人进行的有无责任的认定书,认定中需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出现了违章行为,如果其出现了违章行为,那么此行为与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之间所存在的因果关系,并且对其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断,而由此产生的文书材料。 后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技术文书,它的目的在于分清每场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方,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中的肇事者进行正确且恰当的处罚,并且为了此次事故之后的赔偿打好基础,提供可以考据的纸质依据,二期它还能为社会中的许多交通参与者敲响警钟。 一、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没有谁愿意故意发生,发生以后,各自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理解、心态也肯定不一致的。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说,虽然发生交通事故出自于车辆的车况、驾驶的熟练度、对突发行为的判断等各种原因,事发后,抱着自己有保险,在交通事故的伤者尚在住院期间,不愿意通过协商等协调方式解决。但法律也有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各自的经济条件不等,受伤本就不幸,在医疗费等方面无力承担,因此,从保护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赋予了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等规定。二、及时、公正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交通警务部门来说,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依据,代表的是法律,维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公正的作出责任认定尤为重要。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明确的记载了,如双方当事人对本认定书不服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确定的时间内,可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重新作出认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证明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以上区别,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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