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能会。老是过不了试用期,老是被一种理由、一个说法炒鱿鱼。象是这些老板沟通好,合起伙来跟一个人过不去似的。实事求是地说,这十有八九是自己的原因,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了。建议:一、要高度重视自已所从事的每项工作。二、要真正树立起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思想。三、要多向别人学习。不用太远,就看看周边的人是怎么干的。别人能人,自己就应能干。别人咋干,自已就能。对自己要求严一点儿、狠一点儿,过一段时间就会感觉到自己的进步的。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没活干说明什么? 1、试用期不给你活干说明什么:这是领导在试探你的主动性,你主动了,领导就会开心,自然你就能够留下来。 2、当然,这么做的员工是自己有悟性的,这个度还是很难掌握的,是比较耽误员工时间的,心智比较钝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就会特别的吃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