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圳社会保险的扣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个缴人员要每月22日前在缴纳社保费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社保局从银行扣费账户自动扣款。如果账户里没有存够钱,将会扣款失败。如果连续3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 个缴人员若需补扣个缴欠费,可到所属区个人缴费窗口或使用自助终端、个人网页和微信申请个人缴费补扣费。需要注意的是,微信公众号及网上自助补扣,一定要在工作日9:00—17:00时间段内操作,否则办理不会成功。 按照规定,无论深圳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深圳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 二、用人单位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以及社会保险的基数是什么? 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 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不交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