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失业保险机构要求退还失业金的时候,证明个人已经不符合失业金的标准,如果不退款失业金则会影响个人征信问题,导致个人征信收到影响,甚至被列入黑名单中,如果长时间还未退还,失业保险机构将会对个人进行起诉,甚至会背上骗取失业金的刑事责任。 失业金本就只是为失业人员的基础生活保障,每月金额是数额是比较小的,如果在要求退还的情况下是要退还的,免得得不偿失。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