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
释义 |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7、民事基本制度; 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9、诉讼和仲裁制度; 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在我国,所有的法律制定都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律制定的程序包括: 1、法律草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 3、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最关键步骤); 4、法律的公布。 综上所述,法律制定的程序是指在立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步骤与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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