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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不够三个月能退押金吗
释义
    可以,但是属于违约,需要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赔偿。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一、租出去的房子到期了人家不搬怎么办
    1、房屋租赁到期房客不搬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合同上租赁期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
    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
    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人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期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5、如果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二、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处理如下:
    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在六个月内解除,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缴纳违约金。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
    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他人或者转让使用的;
    3、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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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