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什么 |
释义 |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以下内容: 1、住院医疗保险,报销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意外伤害发生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慢性病保险,报销慢性病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4、 药品费用补偿保险,报销治疗所需的药品费用; 5、护理保险,报销护理费用; 6、特殊疾病保险,报销特殊疾病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7、 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门诊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8、家庭医生服务保险,报销家庭医生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9、医疗保健保险,报销保健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10、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综合医疗保险需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综上所述,综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很广,医疗报销费用主要包含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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