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补税,即“追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漏缴或少缴税款而令其补缴税款的行为。 补税的原因包括: 1、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了工作单位,比如上半年在A公司上班,下半年在B公司上班,会重新计算那么适用税率变小,所以要补税。 2、有工资以外的收入,比如自媒体方面的收入,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收入加总后,导致综合所得税税率变高。3.计算失误,比如因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也是需要补缴税款的。 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6万—“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