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对方当事人申请补充证据或者请求修改证据的情况。对于这种被动接受证据补充和修改的情况,当事人应该密切关注法律程序,合理应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补充证据,应当说明补充的证据名称、来源、内容、证明力及其与案件的关系,申请修改证据的,应当说明修改的理由和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法庭经过审查认为必要的,可以责令当事人补充证据或者补正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法庭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和互相协调的原则,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对证据的认定应当采取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不服法庭的认定证据的裁定,可以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诉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被动接受证据补充和修改的情况下,应当认真考虑对方提出的证据补充或修改是否存在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助法庭审查证据,提供自己的证据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提出的证据补充或修改不合理,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庭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