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其次,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最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情形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五)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六)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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