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如下: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能力,也就是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4、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立的遗嘱。立遗嘱以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