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多数保险公司的条例规定,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流量控制等原因而导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均在赔偿范围。另外,如果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旅客有权申请航空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双重赔偿,二者并不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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