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护照办理的流程为:申请普通护照的,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领取护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