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系统被锁的原因:纳税申报问题(没有按时完成抄报税、纳税申报,或者申报数据有问题)、发票设备系统故障、其他问题。 建议操作流程: 1、带着税控设备(开票系统)到办税服务大厅找“服务商”解锁; 2、“服务商”会查询原因:设备故障问题,通常可以当场解决;如果是税务问题,则需要联系税务局解决,解决之后再次找“服务商”解锁。 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_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一)申报比对相符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二)申报比对不相符 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 1.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 岗。 2.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 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i门继续核实处理。 4.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 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 备进行解锁。 5.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