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人有权利进行任意撤销,即未公证或未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可在转移前无需理由撤销。此权利必须在标的物未交付或未移转时行使,且范围限于非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或公证赠与合同。 法律分析 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有权在权利转移之前无需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包括未经公证的赠与或未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该权利只能在赠与标的物交付或登记转移之前行使,并且仅适用于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公证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