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还银行贷款怎样计算利息 |
释义 | 1、贷款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利息怎样计算,要看借款合同是否有约定: (1)如果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2)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一、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应该怎么办呢 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 1、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应负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 2、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二、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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