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原发性脑干损伤或者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2、损伤遗留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3、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3、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3、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4、损伤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5、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6、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完全感受性(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7、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8、损伤遗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碍(重度);9、外伤性晚期癫痫,经规范药物治疗1年,仍难以控制发作;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