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分别是二者所保护的目的不同,身体权主要是保护身体的完整性与自然人的行动自由,即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而健康权是身心都受到保护,只要是自然人的生理机能或者是心理机能不能正常地发挥,处于疾病状态或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都是属于对自然人健康权的侵犯。 身体权和健康权都是人格权的一部分。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身体权指的是权利人享有对身体组织部分保持完整、安全的权利,任何殴打、搜查、侵扰、破坏都是侵害自然人身体权的行为。 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因此,要区分身体权纠纷和健康权纠纷,首先要看是否侵害受害人的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侵害了则定健康权,没侵害则定身体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条 【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