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债务 只能对 夫妻共同债务 进行处理, 离婚 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 抚养 、 赡养 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 清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