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禁品或者危险物品的携带禁止性规定有: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且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 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应当妥善保护现场并报警 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了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行为人,如果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遭到拘役;如果造成了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危险物品,包含了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 三、危险物品托运人有哪些义务 对托运人托运危险物规定了如下义务: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告知承运人等义务。如果托运人未履行相关注意义务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货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八条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一十八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