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长有哪些职权 |
释义 | 一、董事长的定义 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 董事长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和监事,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二、董事长的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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