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基本特征包括: 1.主体性或利己性。资源安全的主体是很重要的因素,资源安全是利己主义的概念,有资源为我所有和所用的含义。为此应树立世界资源为我所用的观念,并立足于世界资源供需关系研究和解决中国的资源安全问题。 2.目的性或针对性。资源安全问题研究和管理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目的就是要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领域,不安全方面和不安全地区,并进行调适和干预。 3.动态性。资源安全问题与资源稀缺问题一样,是一个永恒的主体,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资源安全领域都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 4.层次性。资源安全有大小之分,于是产生了国家资源安全和区域资源安全,群体资源安全和个体资源安全等衍生概念。 5.互动性或相关性。资源安全与生态安全、环境安全食物安全及经济安全有互动性或相关性,亦即其他安全状态的改进有助于资源安全状况的改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