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国籍认定办事流程,缴验本人有关国籍证件,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 。 二、国籍受理、审批办事流程 ,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及证明,填写国籍申请书,交本人两寸照片四张。县、市公安局受理国籍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省、自治区公安厅,省、自治区公安厅对市县公安局的书面报告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复审请示后报公安部审批,受理机关在转交入籍证书和复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在转交出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也须同时收缴,并通知户籍部门注销其中国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