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赔偿的项目有以下这些: 1、死亡或者伤残赔偿金。赔偿受害者死亡补偿金、伤残补偿金、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2、医疗费用相关的赔偿金。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营养费、伙食补贴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等等; 3、财产损失相关的赔偿金。补偿受害者汽车、车中物品、或者是其他物体相关的费用。另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所投保的汽车有责任,那么死亡或者伤残赔偿金最高赔偿可以达到十八万元,医疗费用相关的赔偿金最高赔偿可以达到一万八千元,财产损失相关的赔偿金最高赔偿可以达到两千元。而且,汽车交强险最高可以补偿金额达到二十万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