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赔偿的步骤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步骤和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2.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投保人签字确认。 5.进行理赔。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于2006年7月正式实施,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该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保费由国家统一规定。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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