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并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构成寻衅滋事罪。以下四种:第一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种、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种、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第四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